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正文
新闻动态

评标专家征集

【更新日期:2024/04/17  】

关于征集重咨集团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的公告

(2024第二季度)

  为进一步充实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咨集团)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资源,更好地保障我司非依法必须招标及限额以下项目评标服务工作,参照《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29号)、《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发改法规〔2018〕316号)及中国招标投标协会《非招标方式采购代理服务规范》等相关规定,现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评标专家入库,欢迎有关单位及专业人士积极报名。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遵循择优、专业的原则,面向全市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其他研究机构、中介服务机构、金融机构、企事业等单位公开征集。征集范围包括符合《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的各类别专业专家,特别需要增补工程类(国土规划 、水文气象勘察、水资源调查评价、 文物勘察、民航工程、有色工程、商物粮工程、海洋工程、建材工业工程货物类(民航设备、林业机械、造纸机械、航空航天设备、水运工程设备服务类(证券、投行、融资租赁、旅游服务)等专业专家。

二、征集入库条件

  申请进入重咨集团评标专家库的评标专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品德良好,作风正派,能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能够胜任评标工作,年龄在70周岁以下;

(三)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8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具有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资格、重庆市财政局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资格、国家职业资格准入类同等专业资格证书之一的;

(四)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

(五)具有与申报专业相符的学历、职称、工作经历及技术技能等资格条件;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进入专家库。

(一)受过刑事或者行政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三)曾受到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或重庆市财政专家库负面行为通报的;

(四)其他可能影响评标公正的情况。

三、征集入库程序

(一)申请注册

   自2024416日起,凡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均可自愿申报申请人登陆“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qiic.com),点击“专家登录”栏进行注册申请(详见专家注册操作手册)。

(二)填报入库相关信息

认真阅读廉洁保密承诺书,完整、真实在线填报相关申报信息,并按规定上传相关证明资料(具体操作按照集团评标专家库系统操作手册)专家回避单位包括现工作单位、五年内曾就职单位、近亲属参股或任主要职务的单位及其他有相关利害关系的单位。填报完毕后,将系统自动生成的评标专家申请表下载打印经工作单位盖鲜章后扫描上传(如是已退休专家则上传退休相关证明)。

(三)选择评标专业

申请人应根据自己持有的高级职称证或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并结合自身相关专业领域的工作经历,最多可填报与本人从事工作相关的5个评标专业,所选评标专业需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注:根据前期评审未通过情况反馈,入库申请人因选择的个别评标专业与所学专业或与其提供的佐证材料不相关或关联不密切,故导致审核不通过,为避免不必要审核不通过的情形,请入库申请人在选择评标专业时根据自身所学专业或提供的相应佐证材料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评审专业)。

四、已入库专家信息变更

已入库评标专家如需变更评标专业、单位名称、通讯方式等相关信息,按照重咨集团评标专家库系统操作手册,在线提交修改申请,并说明修改原因,待系统管理员同意后方可进行进行修改,修改后需进行重新入库审核。

五、其它

1.申请人对填写材料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必要时应提供材料进行现场核验,审核阶段发现提交材料造假的,不再接受其入库申请;聘任后发现提交材料造假的,视为弄虚作假骗取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身份,予以清除出库。

2.申请人信息提交截至515日,逾期提交的可在下一征集期申请入库。

3入库咨询:023-67705799;技术咨询:023-67983923,

咨询时间:9:00—12:00,14:00—17:00。




                               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4416




关闭